在软件侵权纠纷中,很多企业或个人在收到律师函、告知函后,都会面临一个现实选择:是自行与版权方沟通谈判,还是必须请律师介入。从实践角度看,软件侵权是可以自己谈判的,但是否“适合自己谈”、以及“在什么阶段自己谈”,对最终结果影响很大。如果判断失误,原本可控的问题,反而可能被谈成更大的风险。
一、哪些情况下可以考虑自己谈判
并非所有软件侵权案件一开始就必须由律师出面,在某些条件下,自行谈判是现实可行的。
1、侵权事实相对清晰且规模较小
例如设备数量不多、使用时间不长、未涉及核心商业项目,这类情况版权方更关注快速解决而非诉讼本身,自行沟通存在空间。
2、仍处于告知函或初次律师函阶段
在尚未立案、未进入诉讼程序前,版权方通常愿意通过协商解决,以降低自身取证和诉讼成本。
3、谈判目标明确
如果目标是停止侵权、补购正版、在合理范围内支付一次性费用,而不是否认侵权或进行复杂抗辩,自行谈判操作难度相对较低。
4、具备基本的法律风险认知
至少清楚哪些话不能说、哪些文件不能随便签,对侵权责任和赔偿逻辑有基本理解,才适合自行沟通。

二、自己谈判时最容易踩的坑
软件侵权谈判并不是普通商务谈判,一些常见错误往往会直接放大风险。
1、过早承认全部侵权事实
在未核实证据的情况下,直接承认“长期大量使用盗版软件”,可能会被对方作为确定赔偿金额的核心依据。
2、随意签署承诺或确认文件
部分函件或补充协议中,可能包含“确认侵权事实”“放弃抗辩权利”等条款,一旦签署,后续几乎没有回旋空间。
3、谈判内容缺乏边界
在沟通过程中主动披露公司规模、业务收入、内部管理问题,可能被对方用来提高索赔预期。
4、误判对方底线
不少侵权方误以为“拖一拖就能压价”,实际上可能促使版权方直接起诉,谈判窗口随之关闭。
三、哪些情况下不建议自己谈
在以下情形下,自行谈判的风险明显高于收益。
1、侵权规模较大或涉及核心业务
如多台设备、长期商业使用、高价值专业软件,赔偿金额通常较高,谈判策略和法律判断要求更专业。
2、对方已明确表示将起诉
一旦版权方进入“诉讼准备期”,自行谈判空间极小,稍有不慎就会留下不利证据。
3、对方证据链看起来非常完整
包括公证取证、文件水印、历史记录等,这类案件更需要专业法律评估,而非单纯价格博弈。
4、内部合规问题复杂
如果公司存在多种软件侵权情况,自行谈判可能只解决一个问题,却引出更多风险。
四、折中的现实做法
在实际操作中,很多企业采取的是“自己谈为主,律师兜底”的方式。
1、先由内部负责人进行初步沟通
表达停止侵权和解决问题的态度,不涉及事实确认和赔偿承诺。
2、关键节点让律师介入
如书面回复、协议签署、金额确认等阶段,由律师把关措辞和条款。
3、将谈判目标聚焦在结果
围绕停止侵权、合理赔偿、一次性解决问题展开,而不是纠缠责任归属。
总结
关于软件侵权可以自己谈判吗,答案是“可以,但要分情况”。在侵权规模较小、仍处于警告阶段、目标明确的情况下,自行谈判是可行的;但在侵权复杂、金额较大或接近诉讼阶段时,单独谈判风险极高。更稳妥的方式,是在保持沟通主动权的同时,让专业人士参与关键决策,这样既能控制成本,又能避免因谈判失误而放大法律风险。